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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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0月26日
过去四年工作回顾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区、市、县党委全委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发挥检察服务职能,着力社会经济发展
四年来,我们自觉服务县委、政府工作大局,制定服务经济发展意见,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重大部署履行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研究制定了《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依法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揽工程、串通围标等破坏市场公平的刑事犯罪,严惩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权侵害民营企业利益的职务犯罪。全面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合拍、同步,积极为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该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得到了县委及自治区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坚决打好脱贫攻坚仗。严格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始终把脱贫攻坚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扎扎实实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脱困,积极与县内支柱企业联系协调,为康湾新村争取工作岗位26个,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特困学生,送去党的关怀和温暖,与县扶贫办联合开展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深入推进扶贫领域反腐倡廉建设。
二、注重群众平安需求,着力公平正义实现
四年来,我们牢固树立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服务意识,积极投身“平安中宁”、“法治中宁”建设,依法惩治犯罪,推动源头治理。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任,不断加强批捕、起诉工作,始终把故意杀人、抢劫等暴力性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及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禁毒禁赌、打击邪教组织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84件86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89件73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58件1370人,审结938件134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892件1275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54件196人,出庭支持公诉12件。为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2014年,我院率先在全市探索开展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所办理的56件轻微刑事案件,均在十日内提起公诉,这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得到了中卫市检察院的肯定,并于2015年在全市检察系统进行推广。今年以来,我院共审查逮捕46件50人,依法提起公诉136件159人。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不批捕95件136人,不起诉46件68人。今年以来,依法不批捕24件29人、不起诉15件23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5件。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宁安检察工作站与乡镇司法所的协作配合力度,有效化解周边乡镇的信访矛盾;以增强廉政意识、化解矛盾纠纷、落实惠农政策等为着力点,积极开展送法“五进”活动,共开展法律宣传43次,接受群众咨询157件次,化解矛盾纠纷311起,协助做好息诉罢访工作9件;加大窗口部门软硬件投入力度,设立情绪疏导室、心理咨询室和远程视频接访室,形成“一站式”服务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安装满意度测评系统,由来访群众对接待干警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办事(案)结果等事项进行评价,做到服务态度好不好、办事效率高不高群众说了算,反向推进服务水平、规范司法行为。2012年以来,共受理来信来访296件,其中举报类142件,控告类75件,刑事申诉6件,民事申诉73件,所有受理案件均按照办理规定及时进行分流处理;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件,发放救助金 5万余元;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行“四定三包”工作机制,保证息诉效果,始终保持了涉检赴银进京非正常访零纪录。
三、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着力惩防体系建设
四年来,我们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严肃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深入推进“黄河预防工程”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整治工作,盯紧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腐败问题,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深挖窝案串案。推行公诉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办案机制,着力提升自侦办案能力,推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加强技侦手段在侦查取证工作中的应用,不断提升发现犯罪、突破案件和证明犯罪的能力。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61件8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6件81人,大要案54人(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12人),占所立案件总数的66.67%;渎职侵权案件5件7人。提起公诉后法院均作有罪判决,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40余万元。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18件,立案12件14人,侦结移送审查起诉7件8人,已收到生效判决11件11人。
多措并举推进专业预防。注重惩防并举、打防结合,积极推动侦查、预防一体化建设,全面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不断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工作。在住房公积金对账单封面增设预防职务犯罪宣传版面,向全县干部职工传递预防之声;在县城主要街道的跨街电子屏和公交车站设置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标语,引导广大公职人员及其家属讴颂清廉、鞭笞腐败。通过开展黄河预防工程、涉农职务犯罪和民政专项预防活动,加强工程项目预防工作,从源头上对本地区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四年来,我院结合办案,深入剖析职务犯罪发案原因,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建议84份;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56次、预防调查59次,发出职务犯罪分析报告59份,提供预防咨询341次,形成年度预防职务犯罪调研报告4份,县委主要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共办理行贿档案查询2180件,严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关,把缺乏诚信的企业挡在招投标公平竞争的门槛之外。
四、聚焦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法治环境营造
四年来,我们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行政诉讼法,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
依法开展刑事诉讼监督。探索建立检察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机制,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进一步规范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工作,加大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力度,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33件,同意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8件;追加漏捕51人,追加起诉27人,向公安机关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75份,对刑事判决提出抗诉7件,法院改判5件,发回重审1件。
依法开展刑事执行监督。规范和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推进与监管场所的执法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圆满完成了全国驻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达标任务;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8件,发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28份,切实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依法对监管活动进行监督,发检察建议书37份,对重点罪犯建档监督率达100%;设立驻司法局检察官办公室,对社区矫正工作巡视检察57次,提出检察建议22份;自今年8月份财产刑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共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43件,通过对留所服刑人员的摸底调查,针对判处罚金尚未执行的情形向县法院发出书面检察建议书4份,监督法院收缴罚金2000元。
依法开展民行诉讼监督。深入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坚持依法监督、居中监督等原则,加强与县法院、律师事务所的联系,拓宽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途径。共办理各类民事及行政检察案件150件,其中不服生效裁判结果35件,建议再审3件,提请抗诉3件,改判4件;依法对县法院的民事行政审判程序、执行活动进行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大对行政执法中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的监督力度。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等5个行政执法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专项检查,共查阅各类案件492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9件16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件11人。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39件,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收回欠缴的国有土地出让金和排污费1.27亿元。
五、强化干警素能培养,着力检察队伍建设
四年来,我们坚持不懈抓队伍、抓规范、抓作风,强化自身建设。从严从实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守纪律讲规矩”、“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司法行为不断规范。深入开展规范执法系列活动、基层院建设以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等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口,突出查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规范问题。与同心县检察院签订跨区域《案件质量互评协议》,对每季度办结的案件开展一次质量互评活动,强化对案件互评活动的公开与监督。定期邀请政法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等部门代表召开座谈会,开诚布公征求意见建议,避免了干警和部门自身“画像”不到位、不准确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举一反三,立查立改,真正让司法不规范行为“见人、见事、见案件、见责任”,确保将规范变为习惯,让规范司法成为行动自觉。
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完善人才结构,积极发现和培养业务素质过硬、责任担当意识强、工作积极主动的业务骨干,推动检察工作发展。四年来,共有6人被评为全区青年检察人才,20人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8人次在全区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荣获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13人荣记个人三等功,2人代表宁夏检察机关参加全国检察业务竞赛,1人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任命助理检察员25人,提请任命检察员21人、检委会委员9人,建议任命干部15人次。有效解决了我院干警年龄结构断层的现实问题,进一步畅通了人才培养绿色通道,在全院范围内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为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夯实了思想基础。强化青年干警培养,制定《青年干警教育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干部培养机制,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院专案办理,“走出去”开拓思路,学习侦查信息化装备在办案实践中的操作和应用,着力提升办案科技含量和规范办案能力;搭建干警成长平台,从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入手,通过开设“公诉讲堂”、成立“青年检察官兴趣小组”、开展读书心得交流会,着力提升干警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注重信息化建设,扩建并升级驻看守所检察室,实现了远程提讯功能,协调建设“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和驻公安局检察官监督办公室,实现了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网上监督。涉密检察局域网分级保护建设顺利通过国家保密局检测验收,有效设置了杜绝泄露案件发生的物理屏障。建成固定资产、档案、人事等三个软件管理系统,为检察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后勤保障实现信息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纪律作风不断加强。结合上级院和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检察长与分管检察长、分管检察长与各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协议书》,明确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干警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具体责任,形成“一把手”负主体责任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既分工负责又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日常巡查制度》、《干警管理考核办法》、《考勤管理办法》,与驾驶员签订《车辆管理暨安全行车协议》,着力加强对干警的规范和约束,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通过集中教育整顿、案例警示等形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引导干警养成严于律己的行为习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回头看”工作要求,全面贯彻从严治党治检新要求,确保全体检察人员在工作、生活中挺纪在前,遵规守矩,保持良好的检察形象,杜绝了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检察改革平稳推进。积极做好司法体制改革的政策宣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暂行规定(试行)》和《检察官权力清单(试行)》,让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司改的必然性和重要性,稳步推进员额制检察官选任工作。按照全区《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和《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纳入员额制管理检察官遴选工作方案》要求,我院本着“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核、竞职演讲、民主评议、公示公告等程序,确定了22名入额人选,经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后,纳入到员额制管理检察官队伍中,为促进中宁检察工作健康、规范、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丰富内外监督举措,着力检察工作改进
四年来,我们不断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防止“灯下黑”。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紧盯司法办案和干警八小时外纪律作风情况,持续整治司法不规范行为。
接受外部监督更加主动。积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60余人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7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及社会各界走进检察机关,听取我院工作情况汇报,并征求意见建议。2012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对我院公诉、侦监、民行、监所工作进行专项调研检查。201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五省区的10名全国人大代表就我院规范执法、队伍建设、办案信息化等方面进行调研,这些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检察权的规范运行积累了宝贵经验。同时,我们不断完善信息互通机制,坚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乡镇主要负责人每年寄送《检察日报》45份,为社会各界了解监督检察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强化内部监督突出实效。加强案件集中管理和流程监控,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强化对案件流程和涉案款物的日常监管,将执法办案全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初查不立案监督审查机制,强化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间的监督制约,有效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严格执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全面确保司法人员秉公办案,进一步严格公正司法,维护司法公信力。
深化检务公开效果明显。自2014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线运行以来,我院认真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依法对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信息及部分法律文书及时予以公开。截至目前,共发布程序性信息674条,法律文书341件,重要案件信息20条;开通“两微一端”数字化公开平台,共发布检察信息7149条,关注粉丝量达7021人。同时加强新媒体专管员与网民的在线沟通能力,做到答疑解惑及时、正向引导贯穿,严防涉检网络舆情的发生。